根據(jù)《河南省2016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招聘辦法和崗位設置的通知》(豫教師[2016]102號)的文件精神和我市2016年特崗教師招聘工作實際,我市在招聘程序體檢環(huán)節(jié)和遞補中,小學數(shù)學學科王英英(準考證號16071402117)、李琴(準考證號16071501522)、小學語文學科孫文然(準考證號16071302302)三人自愿放棄招聘資格。我市嚴格按照相關政策進行遞補,小學語文、數(shù)學學科遞補名次均并列,經第二次面試,根據(jù)面試成績,依次遞補小學數(shù)學學科王瓊(準考證號16071401010)、小學語文學科王孟孟(準考證號16071200418)。
特此公告。
輝縣市教育局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