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技術、建設工程管理、道路橋梁工程技術、
水利水電工程技術、市政工程技術專業(yè)
一、 考試依據(jù)
1、《中等職業(yè)學校土木水利類專業(yè)教學標準(試行)》教職成廳函【2014】11號。
2、國家職業(yè)標準:工程測量員(職業(yè)編碼:6-01-02-04),勞社廳發(fā)【2006】23號。
二、考試內容
技能操作(應會)選擇測量工為考試工種,設置“水準測量”考試項目,總分為100分。
三、考核目標
1、綜合考查學生的專業(yè)技能素養(yǎng),包括儀器操作的規(guī)范性、記錄的規(guī)范性和計算的準確性,兼顧時間效率。
2、綜合考查學生的職業(yè)心理素質。
四、考核要求
1、水準儀的使用
(1)安置儀器
(2)照準
(3)精平
(4)讀數(shù)
2、用雙儀器高法測量地面上兩點之間的高差
3、水準測量記錄、計算
學生根據(jù)測量數(shù)據(jù),能正確按規(guī)范填入記錄表中,并能準確計算A、B之間的高差、高差較差、平均高差,并根據(jù)已知A點的高程,計算待求點B點的高程。
五、考試方式及時間
1、考試方式:技能操作,按照記錄表格式要求提交操作結果。
2、考試時間:20分鐘。
六、考試時所需設備由考點負責準備
七、附水準測量記錄表、水準測量評價標準
水 準 測 量
地面上有A、B兩點,其中A點為已知點,高程為328.039m,B點為待測點,現(xiàn)將A點作為后視點,B點作為前視點,利用自動安平光學水準儀,采用兩次儀高法,按照“后-前-前-后”觀測順序,測定待測點B點高程。
正式考試時間10分鐘,超過10分鐘即終止考試,按實際完成內容計成績。
例:
觀測 次數(shù) | 測點 | 后 視 讀 數(shù) (m) | 前 視 讀 數(shù) (m) | 高差(m) | 高差較差(mm, 第1次—第2次) | 平均高差(m) | 高程(m) | 備注 |
1 | A | 1.598 | +0.595 | -0.002 | +0.596 | 已知 HA=328.039 | ||
B | 1.003 | |||||||
2 | A | 1.430 | +0.597 | 待求點 HB=328.635 | ||||
B | 0.833 |
注:以下工作在學生考試結束后,由考評員計算完成;考生填寫無效并將做扣分處理。 △=170 mm;△=第2次前視讀數(shù)—第1次前視讀數(shù)
水準測量評價標準
考核項目 | 考核內容 | 分值 | 評分標準 | 扣分 | 扣分原因(必填) | |
一、儀器操作及觀測過程得分(45分) | 安置腳架 | 3 | 架腳架時,腳踢腳架,扣1分;腳架高低與考生身高不協(xié)調扣1分;腳架張開角度不合適扣1分??弁?分為止。(此項評分只針對第一次安置儀器,變化高度后不評判) | |||
安置儀器 | 3 | 未雙手取出儀器扣1分;儀器上架不得松手,直至擰緊連接螺旋后手才能松開,否則扣1分;儀器與三腳架連接好后,儀器箱未及時蓋好,扣1分??弁?分為止。 | ||||
儀器整平 | 6 | 水準氣泡未完全在標準圓圈內,扣4分;整平后,水準儀基座明顯偏離三腳架架頭中心,扣2分。(檢查最后一次照準時整平情況) | ||||
精確照準 | 3 | 十字絲豎絲照準水準尺正中間,否則扣3分。(檢查最后一次照準情況) | ||||
觀測順序 | 6 | 必須按照“后-前-前-后”順序觀測,否則扣6分。 | ||||
儀高變化 | 5 | 儀器高度改變必須≥10cm,否則扣5分。 | ||||
讀數(shù)錯誤 | 10 | 讀數(shù)誤差≤3mm,否則視為讀數(shù)錯誤,扣10分。 | ||||
不規(guī)范操作 | 4 | 騎馬式觀測、腳架碰動、手扶腳架、重復整平儀器等,出現(xiàn)一次扣1分,扣完4分為止。 | ||||
儀器裝箱 | 3 | 卸儀器前,未先打開儀器箱扣1分;卸儀器時,未采取保護措施扣1分;儀器裝箱后,未關箱、上扣,扣1分。 | ||||
收腳架 | 2 | 將腳架收攏、松開各個螺旋、將伸長的腳架還原、再擰緊各螺旋、扣好帶子。未按規(guī)范操作一處扣1分,扣完2分為止。 | ||||
其他 | 儀器摔倒落地一次性扣20分;三腳架摔倒落地一次性扣10分。此項目扣分后上述小項繼續(xù)扣分,35分扣完為止。 | |||||
小計 | 45 | 得分小計(45-總扣分) | ||||
二、記錄計算成果精度得分(35分) | 數(shù)據(jù)記錄 | 6 | 記錄不工整、規(guī)范;劃改不規(guī)范,出現(xiàn)涂改、將字改字、使用橡皮擦等情況,一次扣1分,扣完6分為止。 | |||
記錄規(guī)范性 | 7 | 后視、前視讀數(shù)、高差、高差較差、平均高差記錄、計算的占位“0”缺失,每處扣1分;高差、高差較差、平均高差,未標注“+”“-”號,每處扣1分,扣完7分為止。 | ||||
數(shù)據(jù)計算 | 8 | 高差、高差較差、平均高差、高程,計算錯誤每處扣1分;平均高差計算取整不正確扣2分,扣完8分為止。 | ||||
高差較差精度 | 8 | 高差較差│△h│≤6mm,否則扣8分。 | ||||
其他 | 6 | 在記錄紙上做草稿演算,扣3分;未使用鉛筆記錄扣3分。 | ||||
小計 | 35 | 得分小計(35-總扣分) | ||||
三:時間得分(20分) | 20 | 總共用時(精確到秒) | 分秒 | |||
T≤10分鐘,時間得分為20分;10<T≤20分鐘,每多一分鐘扣2分;T>20分鐘得0分。 考生為獲取時間分,惡意趕時間,不顧操作規(guī)范性或精度嚴重超標、偽造數(shù)據(jù),監(jiān)考老師有權判定時間分為0分。 | ||||||
小計 | 20 | 時間得分小計 | ||||
本項目總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