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央組織部及我省有關政策,新選聘的大學生村官享受以下待遇和保障政策:
(1)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資金和享受社會保障待遇應繳納的相關費用,主要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承擔,不足部分由縣級財政承擔。
(2)新選聘大學生村官補貼標準比照當年鄉(xiāng)鎮(zhèn)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按月發(fā)放。中央財政人均每年補貼2.5萬元,省級財政人均每年補貼0.6萬元。對新選聘的大學生村官,中央財政一次性發(fā)放安置費2000元,省級財政一次性發(fā)放安置費1000元。
(3)為大學生村官辦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傷害綜合保險,保費為每人每年60元。其中,中國人壽捐贈30元;其余30元一般可由大學生村官個人承擔10元,縣(市、區(qū))財政承擔20元。
(4)大學生村官在我省行政村工作滿3年以上(甘南州為2年以上)且連續(xù)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對其在高校學習期間申請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本息進行代償資助。國家助學貸款代償?shù)慕痤~每學年最高不超過6000元。大學生村官在校學習期間每年實際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實際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金額實行代償;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實行代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