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紅河綜合保稅區(qū)補充招聘管理人員公告(第1號)
來源:紅河人才網 閱讀:2467 次 日期:2019-05-16 09: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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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河綜合保稅區(qū)補充招聘管理人員公告(第1號)

根據紅河綜合保稅區(qū)2019年公開招聘管理人員的相關規(guī)定,因在筆試階段紅河綜合保稅區(qū)管理委員會經濟發(fā)展部投融資管理崗及市場發(fā)展中心一站式服務崗沒有考生達到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經研究決定,對以上兩個崗位進行補充招聘。現將補充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補充招聘崗位(共2名)

(一)紅河綜合保稅區(qū)管理委員會經濟發(fā)展部投融資管理崗三級主辦1名。

(二)紅河綜合保稅區(qū)管理委員會市場發(fā)展中心一站式服務崗三級主辦1名。

具體崗位設置信息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招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

2.擁護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及專業(yè)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在18-35周歲(出生日期在1984年6月至2001年6月)。

7.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者在同等條件下從優(yōu)擇錄。

8.中共正式(預備)黨員在同等條件下從優(yōu)擇錄。

其他資格條件詳見《紅河綜合保稅區(qū)補充招聘管理人員崗位信息表》(見附件1)。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其影響期或處分期限未滿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因違紀被所在單位取消錄用(招聘)資格、開除、辭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滿5年的人員;

5.在以往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6.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尚在試用期、服務期(或合同約定的服務年限)未滿的;

7.聘用后即與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方法

(一)招聘職位查詢。

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通過紅河人才網站進行查詢。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由本人持相關材料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10日(節(jié)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到報名截止日期未完成報名步驟和提供相應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選聘資格。

報名地點:蒙自市天馬路延長線火車北站對面紅河綜合保稅區(qū)綜合服務用房辦公樓933室或921室,聯系人和聯系電話:李水生(3056177),張恒瑞(3056171)。

3.報名要求:符合招聘條件人員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持相關材料報名。

4.需提交的材料。

(1)《紅河綜合保稅區(qū)補充招聘管理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一式3份);

(2)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從業(yè)資格證書、學術(科研、工作)成果及獲獎勵榮譽證書、從業(yè)經歷證明(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提供單位、主管部門或組織人事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以及其他能證明與崗位匹配的資料(一式3份);

(3)白色或淺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張(貼報名表上);

(4)考生誠信承諾書。

電子版材料于2019年6月10日下午17:30前提交郵箱:hhzhbsq@sina.com(清晰彩色掃描件,*.JPG格式,附件總大小控制在10M以內,郵件主題為“姓名+紅河綜合保稅區(qū)補充應聘+崗位名稱”);

5.資格審查。由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對報名

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對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6.公布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由紅河綜合保稅區(qū)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于6月13日起,在紅河人才網站公布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四、考評方法、步驟和內容

(一)筆試。本次筆試不設開考比例,報名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全部進入筆試。筆試滿分100分,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為60分。筆試考題分崗位出題,主要測試應試者具備的公文寫作和應聘崗位專業(yè)知識,不指定考試用書及出題范圍,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1.筆試時間:120分鐘,2019年6月20日上午9:00-11:00。

2.筆試地點:(待定,公布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名單時一并通知)。報名人員憑準考證、身份證原件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由紅河綜合保稅區(qū)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筆試評分,并在紅河人才網上進行公示。

(三)面試。在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以實際進入人數進行面試。若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面試分為崗位適應性測試和結構化面試兩個環(huán)節(jié)進行:

1.崗位適應性測試。進入面試人員分3批到綜保區(qū)管委會相關部、室、中心進行為期3個工作日的崗位適應性測試。測試結束后由紅河綜合保稅區(q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評價打分,崗位適應性測試得分(得分按考官評分求出平均分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占面試總成績的30%。

2.結構化面試。采取綜合知識提問和專業(yè)知識提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結構化面試得分(按評分求出平均分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占面試總成績的70%。

崗位適應性測試及結構化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由紅河綜合保稅區(qū)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和通知。崗位適應性測試及結構化面試時,持本人身份證參加。未按時參加的視為自愿放棄。

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60分,達到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方能參與后續(xù)招聘程序。

(三)公布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

如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依照面試成績依次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排名先后,若成績仍并列,以崗位適應性測試得分確定排名先后。以綜合成績高低排名確定進入下一程序人選,并在紅河人才網上公示。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每個崗位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

(一)體檢。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二)考察??疾熘攸c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疾觳缓细裾?,不予聘用;填報信息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任

由紅河綜合保稅區(qū)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聘任人員,并在紅河人才網上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原屬紅河州內在職在編的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由紅河綜合保稅區(qū)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聘用期滿三年以后的身份問題本人須書面同意按紅辦發(fā)〔2015〕64號文件精神執(zhí)行;其他人員由招聘單位與招聘人員按照相關法規(guī)訂立勞動合同,確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七、遞補

在公示期滿前,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和個人放棄3種情形出現崗位空缺的,可依次遞補,遞補只在初次出現的環(huán)節(jié)進行一次性遞補。公示期滿后,因聘用人員未在規(guī)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或其他情形導致擬聘用崗位出現空缺的,如該崗位在體檢、考察、公示環(huán)節(jié)未出現過遞補的,可按同崗位考生考試綜合成績(須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從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如該崗位在體檢、考察、公示其中一個環(huán)節(jié)已經遞補過的,不再進行遞補。

八、待遇

所聘人員的工資福利及待遇實行績效工資制。三級主辦工資標準為10萬元,工資由60%基本工資和40%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基本工資按月發(fā)放,基本工資包含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由紅河綜合保稅區(qū)按規(guī)定按時統(tǒng)一代扣繳納??冃ЧべY根據年度考核情況兌現,具體按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執(zhí)行。聘用人員屬紅河州內在職在編的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組織人事關系按紅辦發(fā)〔2015〕64號文件相關規(guī)定辦理:“由原單位為其保留三年檔案身份,三年期內,保留其原所在單位編制、身份、級別不變。工齡連續(xù)計算,并由原單位按程序填報本人工資表格、年度考核登記等相關個人檔案所需材料,及時歸入本人檔案。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依據個人檔案身份由原單位按相關政策辦理”。聘用人員屬編外人員的,按規(guī)定參加相應社會保險。符合紅河州引進人才政策的聘任人員,同時享受相關的補助和待遇。

聘期中,所聘用人員不得在機關之外兼任其他職務、任務并領取報酬;因個人原因自動辭職,辭職當年在崗時間不足6個月的,不計發(fā)當年績效工資,超過6個月的,按實際在崗時間計發(fā)當年績效工資。

九、管理

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聘期為3年。聘用人員屬紅河州內在職在編的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實行試用期;其他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工資標準為3300元/月,試用期內按照國家規(guī)定參加相應社會保險。

十、相關紀律

(一)遵守回避規(guī)定。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二)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依照相關規(guī)定,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筆試、面試、體檢或考察資格,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等處理。

十一、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fā)布的官方網站為“紅河人才網”(網址為:www.hhzrc.cn)請各位報考人員主動及時關注“紅河人才網”發(fā)布的相關通知、公告,同時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的暢通,如因報考人員本人不及時上網查詢或電話聯絡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負責。

(二)報考人員對自己報考時填寫人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由此帶來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其他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十二、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十三、本公告由紅河綜合保稅區(qū)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聯系人及電話:紅河綜合保稅區(qū)公共事務部,李穎,3056171。

地址:蒙自市天馬路延長線火車北站對面紅河綜合保稅區(qū)綜合服務用房921室。

附件:1.紅河綜合保稅區(qū)補充招聘管理人員崗位信息表.xls

2.紅河綜合保稅區(qū)補充招聘管理人員報名表.doc

3.考生誠信承諾書.doc

紅河綜合保稅區(qū)2019年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5月16日

紅河綜合保稅區(qū)補充招聘管理人員崗位信息表
序號 單位 名稱 部門 名稱 招聘 崗位 招聘人數 級別 崗位 類別 性別 民族 戶口 年齡 學歷 學位 畢業(yè) 年份 第一組專業(yè) 類別 第二組專業(yè) 類別 第三組專業(yè) 類別 工作經歷及相關資格要求 備注
一級目錄 具體專業(yè) 一級目錄 具體 專業(yè) 一級 目錄 具體 專業(yè)
1 紅河綜合保稅區(qū)管理委員會 經濟 發(fā)展部 投融資管理崗 1 三級主辦 管理 不限 不限 不限 18-35歲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學士學位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2 紅河綜合保稅區(qū)管理委員會 市場 發(fā)展 中心 一站式服務崗 1 三級主辦 管理 不限 不限 不限 18-35歲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學士學位及以上 不限 不限   不限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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