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部分直屬事業(yè)單位2025年度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有關要求,結合工作需要,公安部組織實施部分直屬事業(yè)單位2025年度公開招聘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共設置56個崗位、擬聘用84人,具體崗位信息及資格條件詳見《公安部部分直屬事業(yè)單位2025年度公開招聘崗位表》(見附件)。
二、招聘對象
1.2025年國內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含國家規(guī)定擇業(yè)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不含各類委培生、定向生)。其中,京內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北京高校集體戶口。
2.報考京內單位的在職人員應當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
三、報名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立場堅定,對黨絕對忠誠,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熱愛人民公安事業(yè)。
3.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知識和能力,要求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位的,高等學歷教育各階段均須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高等學歷教育各階段畢業(yè)學校所屬主管部門應為省部級(含)以上政府、機關。
4.應屆畢業(yè)生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報考京內單位的京外生源本科生不超過26周歲(1999年1月1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0周歲(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報考京外單位的應屆博士研究生可放寬到40周歲(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在職人員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身心健康,能夠勝任強度大、任務重,常年值班備勤的工作。
5.報考到人民警察崗位的,應當符合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報考非人民警察崗位的,應符合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6.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報考人員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1.具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第八條、第九條情形的。
2.與用人單位工作人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擬制血親關系以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
3.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國(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親屬與外國人結婚的。
4.曾連續(xù)六個月以上在國(境)外留學、工作、生活,國(境)外期間經歷和政治表現難以進行考察的。
5.曾有學術不端等不良行為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程序
(一)網上報名
2025年1月14日8:00至1月23日18:00期間為統(tǒng)一報名時間,報考人員可登錄人才招聘網上報名平臺(以下簡稱“平臺”)http://rczp.cpta.com.cn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申請未審查或審查通過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審查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崗位。報名時,應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除2025屆高校畢業(yè)生取得相關學歷、學位的時間截止到2025年7月外,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工作經歷、資格證書等)截止時間均為2024年12月。
崗位要求專業(yè)條件為最高學歷對應專業(yè),報考人員須以主修專業(yè)報考;報考人員所取得或即將取得的畢業(yè)證書與學位證書中專業(yè)名稱必須一致,頒發(fā)畢業(yè)證書與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也應當一致。各崗位專業(yè)條件參考目錄為《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yè)目錄(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24年)》。所學專業(yè)接近但不在上述專業(yè)參考目錄中的,報考人員可與用人單位聯(lián)系,確認報名資格。
(二)資格審查
2025年1月14日8:00至1月24日18:00期間為報名資格審查時間,用人單位按照國家和公安部有關政策規(guī)定以及招聘公告確定的招聘條件和要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可登錄平臺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招聘人數未達到5:1的,由用人單位領導班子(招聘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是否按實際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組織考試、調減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若崗位取消,將在“中國人事考試網”公布,報考該崗位的人員可于2025年2月6日至2月7日在平臺改報考其他崗位。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用人單位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三)打印準考證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請于2025年2月19日至2月22日期間登錄網址http://rczp.cpta.com.cn/tyzpwb/login/zkzdy.htm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五、考試測評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和專業(yè)能力測試等,僅限博士研究生報考的崗位可免于筆試,各崗位考試測評安排詳見崗位表。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測試,采取現場紙筆考試形式,滿分為100分。
1.筆試時間:2025年2月22日(周六)上午9:00—12:00。
2.筆試地點:考生在報名時選擇筆試地點,共設置北京、南京、成都3個考點。
3.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將于2025年3月上旬在中國人事考試網和平臺公告發(fā)布。
(二)面試和專業(yè)能力測試
根據各崗位規(guī)定的面試人員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入圍面試和專業(yè)能力測試人員名單。入圍面試人員放棄參加面試的,可按該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在達到合格分數線考生中依次遞補。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前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報名表(從平臺下載打印),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材料。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用人單位有權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形式進行,部分崗位在面試階段組織專業(yè)能力測試,專業(yè)能力測試按照崗位規(guī)定的形式進行,面試、專業(yè)能力測試具體安排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另行公告。
(三)心理素質測評和體能測評
入圍面試人員均須在面試前進行心理素質測評,測評不計分,測評結果作為辨識考生是否適合從事相關崗位的重要參考。
報考人民警察崗位入圍面試人員,須在面試前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
(四)綜合成績合成方式
未設置專業(yè)能力測試的,綜合成績按照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合成;設置專業(yè)能力測試的,綜合成績按照筆試、面試、專業(yè)能力測試分別占30%、30%、40%的比例合成。
六、體檢考察
面試和專業(yè)能力測試結束后,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考察對象與計劃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遇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可按綜合成績順序遞補。
(一)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zhí)行。報考人民警察崗位,還需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人民警察職位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考察
考察按照相關政策規(guī)定,根據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等政治要求,對考察對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場、政治態(tài)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經歷、出國(境)情況、獎懲情況、現實表現進行全面考察,并對考察對象的家庭成員、社會背景等進行延伸考察。
七、公示聘用
根據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綜合成績、體檢、考察等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組織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報有關部門備案后,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八、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及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對于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在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行為的,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有假借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考試培訓、網站或者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家庭成員有違法犯罪等可能影響聘用后依法公正履職情形的,謹慎報考。
崗位相關信息咨詢請聯(lián)系各用人單位,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表備注欄。
公安部人事訓練局
2025年1月13日
附件下載:
公安部部分直屬事業(yè)單位2025年度公開招聘崗位表.xls
來源: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501/t20250113_5345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