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格復審
4月11日上午7:20,在區(qū)人力社保局5層大會議室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由區(qū)紀委、區(qū)委組織部、區(qū)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員組成。
筆試成績分數線內的考生攜帶筆試準考證,網上下載的《現場報名表》、《資格復審和現場報名規(guī)則告知書》(考生需簽字)以及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能夠證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以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為準,機關事業(yè)單位未繳納保險人員以招錄聘審批表時間為準)到等候室集中(以上證件均為原件)。
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筆試成績?yōu)?3分的考生(共17名),抽簽決定復審順序。先對前155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包括筆試成績前151名考生和筆試成績63分、抽到1-4號簽的考生。如果前155名考生資格復審全部合格,不再對筆試成績63分、抽到5-17號簽的13名考生進行資格復審;如果前155名考生中存在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從筆試成績63分、抽到5-17號簽的13名考生中依次遞補。資格審查貫穿公選工作全過程,發(fā)現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公選資格。
二、現場報名
資格復審結束后,在區(qū)人力社保局進行現場報名。設置報名等候室(5層大會議室),報名室(5010會議室)、休息室(4012、4014會議室)。報名注意事項及程序如下:
1.考生在報名等候期間禁止隨意出入等候室。
2.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逐一由工作人員引領到報名室進行報名,筆試成績相同的考生,抽簽決定報名順序。報名登記人員由區(qū)紀委、區(qū)委組織部、區(qū)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員組成。
3.每人限報1個職位,每個職位限報5名,報名時不準向工作人員詢問報名情況,1個職位報滿5名后,其他考生不能再報這個職位,只能在其余的職位中選擇,確認報名后不準修改。
4.職位性質(或編制)為公務員(參公)的,只允許具有公務員(或參公人員)身份人員報名;職位性質(或編制)為事業(yè)的,允許所有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但公務員(或參公人員)試任職后,不再保留公務員(或參公人員)身份;職位性質(或編制)為公務員(參公)、事業(yè)均可的,參加公選前為公務員(參公)或事業(yè)身份,任職后其身份不變。參加公選前不是行政、事業(yè)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的,任職后按事業(yè)身份。
5.報完名的考生到休息室休息,待報名工作結束后方可離開。
6.若存在報名不足3人的職位,按以下方法處理:如果只有1個職位報名人數不足3人,其他職位均報滿5人,則報名不足3人的職位取消,報該職位的考生本次公選資格取消。如果有2個或2個以上職位的報名人數不足3人,其他職位均報滿5人,根據報名情況決定取消某個或某幾個職位,報取消職位的考生,可根據職位條件調劑到其他職位。如果既有報名人數不足3人的職位,也有報名人數在3至4人的職位,根據報名情況決定取消部分報名人數不足3人的職位,報取消職位的考生,可根據職位條件調劑到其他職位。調劑報名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逐一填報,筆試成績相同的按抽簽順序,直到可調劑的職位均報滿5人或報取消職位的考生全部調劑完為止。調劑最終完成后,如果仍有職位報名人數不足3人,該職位取消,報該職位的考生和沒有選到職位的考生本次公選資格隨之取消。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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