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約前395年—前338年),衛(wèi)國(今河南濮陽)人,漢族。戰(zhàn)國時期政治家,思想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衛(wèi)國國君的后裔,公孫氏,故稱為衛(wèi)鞅,又稱公孫鞅,后封于商,后人稱之商鞅。應秦孝公求賢令入秦,說服秦孝公變法圖強。孝公死后,被貴族誣害,車裂而死。在位執(zhí)政十九年,秦國大治,史稱商鞅變法。
商鞅投奔秦國
商鞅“少好刑名之學”,專研以法治國,受李悝、吳起等人的影響很大。后為魏國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時對魏惠王說:“公孫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為相?!庇謱萃跽f“王既不用公孫鞅,必殺之,勿令出境。”公叔痤死后,魏惠王對公叔痤囑托不以為意,也就沒有照做了。公孫鞅聽說秦孝公下令國中求賢者,欲收復秦之失地,便攜同李悝的《法經》到秦國去。通過秦孝公寵臣景監(jiān),商鞅三見秦孝公,提出了帝道、王道、霸道三種君主之策。只有霸道得到秦孝公的贊許,并成為秦國強盛的根基。前359年任左庶長,開始變法,后升大良造。
商鞅醞釀變法
公元前359年,正當商鞅輔佐秦孝公醞釀變法時,舊貴族代表甘龍、杜摯起來反對變法。他們認為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無過,循禮無邪?!鄙眺贬樹h相對地指出:“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復,何禮之循?”“治世不一道,便國不法古。湯、武之王也,不循古而興;殷夏之滅也,不易禮而亡。然則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禮者未足多是也。”從而主張“當時而立法,因事而制禮”(《商君書·更法篇》《史記·商君列傳》)。這是以歷史進化的思想駁斥了舊貴族所謂“法古”“循禮”的復古主張,為實行變法作了輿論準備。
商鞅實行變法
周顯王十三年(前356年)和十九年(前350年)先后兩次實行變法,變法內容為“廢井田、開阡陌,實行郡縣制,獎勵耕織和戰(zhàn)斗,實行連坐之法”。這時太子犯法,商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刑其太傅公子虔與老師公孫賈。秦孝公十六年(公元前346年),太傅公子虔復犯法,商鞅施以割鼻之刑。變法日久,秦民大悅。秦國道不拾遺,山無盜賊。前340年,率秦趙軍敗魏國公子昂將軍,魏割河西之地與秦,將人民遷居至大梁,此時魏惠王大忿:“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毙l(wèi)鞅因功封于商十五邑。
商鞅被處車裂
商君之法太過刻薄寡恩,設連坐之法,制定嚴厲的法律,增加肉刑、大辟,有鑿頂、抽肋、鑊烹之刑。尤其是軍功爵制度,造成秦國貴族多怨。秦國公族趙良勸說商君積怨太深,宜“歸十五都,灌園于鄙”、“不貪商、于之富,不寵秦國之教”,商鞅不聽。前338年,秦孝公崩,惠文王即位,公子虔告商鞅謀反,商鞅逃亡至邊關,欲宿客舍,結果因未出示證件,店家害怕“連坐”不敢留宿,自是“作法自斃”;欲逃往魏國,魏人因商鞅曾背信攻破魏帥,亦不愿收留。后來商鞅回到商邑,發(fā)邑兵北出擊鄭國,秦國發(fā)兵討之,殺鞅于鄭國黽池,死后被秦惠王處“車裂之刑”于彤,滅商君之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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