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目標】
1.識記技能、操作技能和心智技能等概念。
2.理解操作技能和心智技能的基本特征及其形成階段、操作技能的培訓要求。
3.運用有效教學方法培養(yǎng)學生的心智技能和操作技能。
第一節(jié) 技能的一般概述
一、技能及其特點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經常使用技能這一術語,如閱讀技能、運算技能、運動技能等等。心理學對技能的早期的研究主要是在相對簡單的動作技能方面,如打字、發(fā)電報等,而現在則對更復雜的技能如閱讀技能、解題技能等進行研究。所謂技能,一般認為是通過練習而形成的合乎法則的活動方式。它具有如下幾個基本特點。
第一,技能是通過學習或練習而形成的,不同于本能行為。技能是在后天的不斷學習的過程中逐步完善的,而不是通過遺傳而來的。在學習的最初階段,練習對技能學習有非常明顯的促進作用,隨著不斷地練習,進步速度逐漸減慢,但仍有進步。
第二,技能是一種活動方式,是由一系列動作及其執(zhí)行方式構成的,屬于動作經驗,不同屬于認知經驗的知識。知識的學習要解決的是事物是什么、做什么、怎么樣等問題,即知與不知的問題。知識雖對活動起定向作用,但它本身并不是活動。而技能是控制動作執(zhí)行的工具,要解決的問題是動作能否做出來,會不會做,熟練不熟練。當然,技能的學習要以程序性知識的掌握為前提。
第三,技能中的各動作要素及其執(zhí)行順序要體現活動本身的客觀法則的要求,不是一般的習慣動作。習慣是自然習得的,它既可能符合規(guī)律,也可能不符合法則;而技能是通過系統的學習與教學而形成的,是在主客體相互作用的基礎上,通過動作經驗的不斷內化而形成的。
二、技能的種類
對技能進行分類有助于深入探討技能的結構與規(guī)律,也可為有效形成技能提供依據。較有典型代表性的觀點是將技能分為操作技能與心智技能兩種。
(一)操作技能
操作技能也叫動作技能、運動技能,是通過學習而形成的合法則的操作活動方式。日常生活中的許多技能都是操作技能,如音樂方面的吹拉彈唱,體育方面的球類、體操、田徑等。
心智技能也稱智力技能、認知技能,是通過學習而形成的合法則的心智活動方式。閱讀技能、運算技能、記憶技能等都是常見的心智技能。
心智技能與操作技能相比,具有以下三個特點:①對象具有觀念性。心智活動的對象是客體在人腦中的主觀映象,是客觀事物的主觀表征,是知識、信息。②執(zhí)行具有內潛性。心智活動的執(zhí)行既不像操作活動那樣以外顯的形式通過肢體運動來實現,也不像言語活動那樣可以借助于言語器官或口腔肌肉的運動信號覺察活動的存在,它是借助于內部言語在頭腦內部默默地進行的,只能通過其作用對象的變化而判斷其存在。⑧結構具有簡縮性。心智活動不像操作活動那樣必須將每一個動作實際做出,也不像外部言語那樣必須把每個字詞一一說出,而是不完全的、片斷的,是高度省略和簡化的。
有關心智技能的分類存在著較大的爭議,其關鍵在于心智技能與學習策略(認知策略)的關系問題。我們在第六章已經談到,根據R·M·加涅的觀點,心智技能與學習策略都屬于程序性知識的范疇,其區(qū)別在于前者的作用是對外辦事,后者用于對內調控。最近,E·D·加涅根據自動化程度(自動與受控)對程序性知識進行了進一步的研究。她認為,有些程序性知識經過不斷的練習,可以達到高度自動化程度,如作為人的基本素質的讀、寫、算等。當這樣一些程序性知識支配人的行為時,知識就轉化成了自動化的技能。有些程序性知識即使經過了長期的練習,也很難以自動化,需要受意識控制,如閱讀與解題的方法和步驟。若這樣一些方法和步驟支配人的閱讀、解題的認知活動,提高了人的認知活動效率,則這些知識就轉化成了學習策略。據此,我們把受意識明顯控制的程序性知識,界定為認知策略;而把以程序性知識為基礎,經過學習和訓練能達到高度自動化的認知活動,界定為心智技能。
三、技能的作用
技能是合法則的活動方式,不是一般的隨意動作或無規(guī)則的動作,正是由于這種特性,它能夠對活動進行調節(jié)與控制。它可以控制動作的執(zhí)行順序和執(zhí)行方式,從而可以使個體的活動表現出穩(wěn)定性、靈活性,能夠適應各種變化的情境。
技能還是獲得經驗、解決問題、變革現實的前提條件。經驗獲得的過程是通過一系列的心智動作實現的。通過心智活動,對感性經驗進行加工,形成更高級的理性經驗。技能調節(jié)著經驗獲得的過程,決定著經驗獲得的速度、水平,是經驗獲得的手段。解決問題的過程也包含著一系列的心智活動和外部操作活動,從形成問題表征、確定問題的性質與類型、探索解決問題的可能的方法、到實施解決問題的方案,都是通過各種心智與操作動作實現的,而合法則的心智與操作技能保證了問題的順利解決,也達到了變革現實的目的。